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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连发两文,大力支持非遗、传统工艺扶贫就业!

1039 人气 0 收藏 发布:2018-07-18

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传统工艺联系千家万户、遍布城镇村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就近就业、居家就业的独特优势,是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许多地方大力探索和实践“非遗+扶贫”工作,取得了很多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许多传统工艺企业、作坊、合作社主动招收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增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传统工艺联系千家万户、遍布城镇村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就近就业、居家就业的独特优势,是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许多地方大力探索和实践“非遗+扶贫”工作,取得了很多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许多传统工艺企业、作坊、合作社主动招收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增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文化扶贫工作,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发挥非遗尤其是传统工艺在助力精准扶贫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贫困地区传统工艺振兴力度 


  对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贫困地区传统工艺项目,相关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要组织制定振兴措施和年度行动计划,对工作成效实行年度评估。文化和旅游部对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贫困地区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各省(区、市)要将本省份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项目列入本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支持各地文化部门组织高校、企业或研究机构,深入挖掘整理贫困地区传统工艺项目的材料、工艺、功能、样式、历史文化内涵,进行分类研究,丰富现有产品题材、样式、功能。支持已设立的传统工艺工作站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开展传统工艺振兴工作。支持高校、企业或相关单位在条件成熟的贫困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提升设计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品牌,拓展市场。 


  二、加强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 


  以面向面广量大、从业人员较多、有助于带动就业增收、培育品牌的传统工艺项目为重点,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各省(区、市)要将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非遗传承人群作为重点推荐研培学员,支持各省(区、市)将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非遗传承人群作为本省份研培计划的实施重点。支持研培高校结合精准扶贫,面向国家贫困县开展整建制培训,为贫困地区有意愿、有一定基础的非遗传承人群提供免费研修研习培训,帮助他们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支持传统工艺项目优秀代表性传承人、工艺师到贫困地区开展讲习活动 


  支持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牵头组织传统工艺巡回讲习团,组织传统工艺项目优秀代表性传承人、工艺师及设计、管理人员参加,到贫困地区传统工艺项目所在地开展巡回讲习,扩大传承人群培训面,帮助提升当地传统工艺传承发展水平。鼓励贫困地区传统工艺项目传承人群同行之间或跨行业对话交流、切磋互鉴,提高技艺水平,提升再创造能力。 


  四、支持贫困地区探索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以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为重点,确定一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利用当地已有的非遗保护利用设施、传统工艺传习所、闲置场所或企业厂房,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以具有市场潜力、带动就业强的传统工艺项目为依托,以培训为重点抓手,以扶贫带头人作为组织、培训、运营等相关工作的牵头人,形成一个或几个相对集中的生产培训和交流展示的空间,帮助当地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习掌握传统工艺或相关技能,掌握一技之长,激发内生动力,带动就业增收。 


  五、搭建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展示和销售平台 


  将贫困地区的传统工艺产品与当代设计理念相结合,形成更好满足社会需求、具有更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是传统工艺振兴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文化和旅游部将结合传统工艺工作站,组织由设计师、专家、高校教师、非遗传承人等参加的团队,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引进有阵地、渠道和平台的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扩大销售贫困地区的传统工艺产品。将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产品展示销售与各类相关博览会、展销会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各省(区、市)每年专门针对贫困地区举办传统工艺展示交流活动。加大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产品在线下线上的宣传和营销力度。 


  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传统工艺振兴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传统工艺振兴助力精准扶贫的典型案例、工作做法和有益经验,报送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向其他贫困地区宣传和推广。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电话:010-59881656 

传真:010-59882540 

邮箱:fysghc@sina.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7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


河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扶贫办: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特别是传统工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促进就业增收的独特优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以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为重点,兼顾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选取确定了第一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现将重点支持地区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定位 


  充分依托传统工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的独特优势,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学习传统工艺,激发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助力精准扶贫。 


  二、工作目标 


  支持设立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动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参与就业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比达到30%以上;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工作经验与模式,鼓励和支持其他贫困地区学习借鉴,宣传推广。

 

  三、基本路径 


  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组织传统工艺手艺培训,帮助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习传统工艺,掌握相关技能;组织专家团队,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专业设计和改造提升;搭建平台,支持电商企业等通过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方式,帮助销售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生产的传统工艺产品,形成扶贫就业、产业发展和文化振兴的多赢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取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政府投资、对口帮扶援建、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当地非遗保护设施、传统工艺传习所、闲置场所或企业厂房等进行改造或新建,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形成一个或几个相对集中的传统工艺生产培训和交流展示空间。 


  (二)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培训 


  注重培育和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当地扶贫部门负责遴选、动员当地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培训就业;当地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聘请非遗传承人作为工艺导师,组织在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或其他适宜场所开展传统工艺手艺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习传统工艺相关技艺技能。相关省(区)文化厅结合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面向深度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组织开展研修研习培训,帮助他们开拓眼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一批扶贫带头人。 


  (三)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 


  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对接相关高校或企业,委托高校或企业组建由设计师、专家、相关高校教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参加的专家团队,分批驻扎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所在贫困村,帮助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再设计和改造提升,解决工艺难题,提升产品品质,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 


  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省(区)文化厅、扶贫办帮助引进有品牌、渠道和用户的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扩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将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传统工艺产品展示销售与各类相关博览会、展销会相结合。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产品线下线上的宣传和营销力度。 


  请相关省(区)文化厅、扶贫办高度重视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相关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对接深度贫困市州,指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文化和旅游部将对第一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予以政策、经费等支持,扶贫部门对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项目,按程序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给予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将及时开展调研、督查工作,通报重大进展情况,推广优秀实践案例。 


联系单位: 

(一)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电  话:010-59881656 

传  真:010-59882540 

(二)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 

电  话:010-84419975 

传  真:010-5562751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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